青島財經日報/青島財經網訊(記者 林紅 通訊員 王棟 呂佼) 受疫情影響,孩子們剛剛度過史上最長“假期”,正陸續(xù)返回校園。為進一步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,5月29日,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通報青島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情況和典型案例,對青島法院三年來審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進行梳理分析,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,呼吁家庭、學校、全社會共同努力,給予未成年人更多關心關愛,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護能力,保護每一位孩子健康快樂成長。
涉未成年人案件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少年家事案件,少年家事案件含涉未成年子女的離婚、撫養(yǎng)、探望、侵權等類型。近三年,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31929件,其中少年家事案件31408件。
青島法院在審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、民事案件工作中,堅持立足司法職能和主動延伸服務并舉,對涉訴未成年人始終堅持“特殊、優(yōu)先保護”的司法理念。落實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少年刑事審判方針,堅持“教育為主,懲罰為輔”的工作原則和“寓教于審”的工作方法,對初犯、偶犯的輕罪未成年被告人,當寬則寬,促進他們順利回歸正軌;對于主觀惡性較深或者是屢犯、慣犯的未成年被告人,在定罪量刑的尺度上則從嚴把握,當嚴則嚴,給予應有的懲戒和必要的警醒。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堅決依法從重、從快懲治,絕不姑息。在少年家事案件中,探索建立社會觀護、親職教育、陪伴探望及心理專家輔助審判等特色機制,妥善引導家庭各方從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角度,建立健康互動與良性循環(huán)關系。青島法院通過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和司法延伸,教育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,調和疏解了大量失和家庭,更團結聚合了一幫熱心的志同道合者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,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作出了積極的貢獻。
2018年,最高人民法院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》(試行),倡導對家事案件,要用區(qū)別于審理財產類案件的模式,如在夫妻離婚案件中要考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,加強法官職權探知,適度干預當事人處分權,盡力徹底化解家庭糾紛、修復家庭成員心理創(chuàng)傷。青島中院在少年司法中一直堅持人文關懷,著眼涉訴兒童的長期發(fā)展,制定了《少年家事案件撫養(yǎng)、探望糾紛干預工作流程》,引入兒童心理專家在訴訟中發(fā)揮作用。經過一年多的探索,青島中院少年審判庭在62件少年家事案件邀請心理專家介入,并通過觀察、會談、沙盤及繪畫等多種形式,對涉訴兒童及監(jiān)護人的親子關系、心理狀態(tài)等情況作出評估及建議,推動引導父母雙方理性對話,共同整合對孩子有利的成長資源,取得較好效果。
青島中院少審庭在審判實踐中發(fā)現(xiàn),涉未成年人案件牽涉層面廣,深層起因、本質與特征較為復雜,家庭、社會等對未成年人成長產生交互作用。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為隨心所欲、爭勇斗狠或礙于情面,有超過7成的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對子女的日?;顒影才?、交友情況和思想變化不夠了解,案發(fā)后倍感突兀,難以接受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日益隱蔽化和復雜化,熟人犯罪占比超過65%,直接通過網聊隨機尋找侵害對象的占近3成,案發(fā)概率與家長對兒童監(jiān)護程度成反比。離婚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、造成傷害的原因不是離婚本身,而是父母離婚后對子女、對另一方的消極態(tài)度。
針對上述問題,青島中院建議:父母要關注孩子的活動,對子女的行動范圍和作息特點要做到隨時掌握,以便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問題;父母雙方盡職盡責維護保全好親子關系,多關心關愛孩子,讓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溫暖,防止孩子為尋求心靈的安慰迷失了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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