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緩解停車困難
更好地發(fā)揮公共資源的社會效益
城陽區(qū)在開放
第一批政府機關共享停車場的基礎上
在全市率先推出第二批錯時共享停車資源
新開放33個機關事業(yè)單位的1425個共享停車位
全區(qū)共享車位達到1962個
開放共享時間:
(一)工作日:工作日停車時間為18:00至次日早晨7:30,社會車輛須在次日7:30前駛離停車場。夜間22:00至次日6:00無特殊情況禁止出入。
(二)休息日(雙休日、法定節(jié)假日):雙休日及法定節(jié)假日允許全天停放,之后第一個工作日7:30前駛離停車場。夜間22:00至次日6:00無特殊情況禁止出入。
(三)停放車輛須于開放時間結束前駛離停車場,以免影響正常辦公秩序。
按照青島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相關規(guī)定,城陽區(qū)試點機關事業(yè)單位停車資源共享采取收費服務模式,通過合理收費盤活現有停車資源,提高使用效率,規(guī)范秩序管理,引導市民理性選擇出行方式。收費價格由城陽區(qū)價格管理部門依據青島市相關政策制定,按程序發(fā)布后實施,政策發(fā)布前暫時免費。
相關鏈接:開放共享須知
一、營業(yè)時間:工作日停車時間為18:00至次日早晨7:30,社會車輛須在次日7:30前駛離停車場;雙休日及法定節(jié)假日允許全天停放,之后第一個工作日7:30前駛離停車場。夜間22:00至次日6:00無特殊情況禁止出入。
二、有停車需求的車主在工作日8:30至下午5:00提出停車申請,經審核后可按規(guī)定停車。
三、停車場只提供車位使用,不承擔保管義務和保險責任;本停車場為收費錯時共享,僅在收費政策出臺前免費開放。
四、對兩次(含兩次)以上不按規(guī)定停放、駛離且拒不整改的車輛,將納入聯網黑名單,取消停車資格。
五、請鎖好車輛門窗及后備箱,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,以免丟失。
六、車主需在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放置聯系方式,有情況方便通知。
七、本停車場只對7座以下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開放。
八、凡裝有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污染性物品的車輛,不得駛入停車場。
九、車主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公共設施,如有損壞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首批機關事業(yè)單位停車設施
錯時開放共享情況你還記得嗎
一起來回顧一下~
為緩解停車難,更好地發(fā)揮公共資源的社會效益,自7月31日開始,我市首批機關事業(yè)單位專用停車設施進行錯時開放共享。
一、開放共享范圍
首批開放共享青島市、區(qū)(市)政府機關專用停車場及集中辦公場所停車場,共計15個停車場,共享泊位約2500個。
二、開放共享時間
(一)工作日:原則上當日下午18:00后開始開放,次日上午7:30前必須駛離。當日晚上22∶00至次日上午6∶00不予進出。
(二)休息日(雙休日、法定節(jié)假日):全天候開放。當日晚上22∶00至次日上午6∶00不予進出。
(三)停放車輛須于開放時間結束前駛離停車場,以免影響正常辦公秩序。
三、開放共享收費政策
按照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的相關規(guī)定,機關事業(yè)單位停車設施錯時開放共享采取收費服務模式,通過合理收費盤活停車資源,提高使用效率,規(guī)范秩序管理,引導市民理性選擇出行方式。收費價格由價格管理部門制定,按程序發(fā)布后實施,政策發(fā)布前暫時免費。
四、開放共享須知
(一)共享對象:7座以下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。
(二)進入停車場停放車輛應遵守停車場相關管理規(guī)定,按照場內引導標識規(guī)范停車,并在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放置聯系方式,便于突發(fā)情況時緊急聯絡;如有需要,可撥打場內公示牌提供的服務監(jiān)督電話。
(三)停車場所屬單位如遇救災應急、重大活動等其他特殊情況需臨時取消對外開放的,將預先對外公告,并明確恢復時間。
(四)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公共設施,如有損壞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;不得擾亂管理秩序,保持停車場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整潔。
(五)對不遵守停車場管理規(guī)定的,或兩次(含兩次)以上違規(guī)停放、不按規(guī)定駛離且拒不整改的車輛,將納入黑名單,不再提供共享服務。
(六)為做好相關服務工作,青島靜態(tài)交通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將逐步推進線上預約功能,請車主朋友關注“青島靜態(tài)交通”微信公眾號,獲取相關信息。
按照工作安排,我市計劃2021年底前實現全部機關事業(yè)單位向社會錯時開放共享,同時,酒店、景點、商場、寫字樓、體育場、社會福利機構、銀行等單位也將陸續(xù)開放共享。
附:
來源:掌上青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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